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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2000万未果反绑架公安 福州一无赖找警局撒泼

时间:2017-07-06 11:20:0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5月,多篇恶意攻击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全国高科技(海西)产业化基地的网文,在网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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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文的共同特点,一方面是恶意抹黑攻击福州高新区科技城的开发者舒鑫实业公司,另一方面则是造谣称高新区官员收好处当保护伞,从而绑架政府对已建成2.46万平方米的科技城进行违法强拆。

  5月14日,一篇以《造谣滋事绑架政府搞违法强拆 福州中榕高科城事件内幕》为题的文章,道出了该事件的事实真相:这实际上是一起由严重违约的无赖商人林敏等人自编自导的恶作剧,其目的是为了敲诈投资人2000万元。

  近日,无赖商人林敏再次故伎重演,又以《有始无终的执法——福州新掌门怎样处置“林平妹违建”?》为题,公然绑架新任福州市委书记之领导意图,想让领导干预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更重要的是,林敏等人还绑架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欲将本来已严重违约、严重失信的自己,假扮成可怜兮兮的被诈骗之受害人。

  无赖商人林敏究竟为何许人也?福州舒鑫实业公司曾于2017年5月12日在《海峡都市报》上发表“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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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以来,发现有人假冒我司股东或合作伙伴的名义向社会融资和进行不利我司的非法活动,甚至有人利用境外服务器网站,虚构事实、编造谎言,不断发布不实消息,恶意攻击我司及政府相关部门,并进行恶意诋毁诽谤,严重侵害了我司利益,并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2015年10月26日我司与林瑞英(又名“林敏”)、陈友信等签订《合作协议》,后因林瑞英等未依约支付定金而致使合作协议未发生法律效力。为此,任何以此名义进行的融资、借贷等行为均与我司无关,我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我司在南屿的“全国高科技(海西)产业化基地项目”,是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合法取得的,所有建设申报手续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关网络媒体此前刊载的文章涉嫌恶意诽谤,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民事责任,以维护我司法合法权益。特此严正声明!”

  早在2015年8月份,林瑞英(又自称“林敏”)、 陈友信就开始策划骗局,请“托”到舒鑫公司以合作名义企图骗取舒鑫公司股权,并书面给“托”承诺,达到目的后给“托”10%股份。舒鑫公司在不明真相情况下,于2015年10月底与林瑞英(又自称“林敏”)、陈友信的签订合作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第四条第2款第1项约定:“乙丙丁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500万元”。但是,在合作协议书签订半年后,林敏均没履行合同条款。

  期间,她还一直欺骗舒鑫实业,称她有一笔巨款,只是暂时被因涉嫌“洗钱”被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冻结,案件马上就能了结,到时款项恢复正常后就能足额支付定金。这个谎话,被她连续讲了一年之久。

  同时,根据协议书第十九条约定:“本协议自乙丙丁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款定金人民币500万元之日起生效….”。为此,依约该合作协议至今都未生效,况且林敏方已构成严重违约。

  为了不影响科技城的建设进度,舒鑫实业原计划从人道主义方面对林敏进行照顾,决定不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并同意将她每次5万、10万、分无数次交给舒鑫实业的400多万“定金”全部退还;但林敏却无理取闹,一定要敲诈舒鑫实业1300多万元。否则,她就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对舒鑫实业不利的消息,恶意攻击政府,间接逼迫舒鑫实业公司就范,从而达到敲诈的目的。

  同时,林敏等人既不同意解除合作协议,也不接受舒鑫实业提出的退还其全部“定金”的条件,而是拿着该合作协议四处融资,这是时隔半年后才被舒鑫实业所知晓的。

  期间也有林敏的债权人直接找到舒鑫实业,称林敏在与舒鑫实业签订合作协议书之前,就已欠下高达数千万元的巨款,很多人的利息已经好几年没支付了;其中,福州某些政府(包括政法系统)官员受了林敏的欺骗而成了她的债权人,深受其害的官员却敢怒而不敢言,甚至还成为她恶意造谣攻击并敲诈舒鑫实业、及绑架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帮凶。

  另外,还一份有力证据证明了林瑞英的社会关系网和所牵涉的公职人员,同时还证明林敏(林瑞英)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毫无诚信的无赖商人,却在王宁同志上任福州市委书记后,就给王书记送上了这份“绑架”的“厚礼”,故意隐瞒舒鑫公司已于5月12日起诉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的事实,竟然异想天开地欲让领导干预正在人民法院审理当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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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已构成严重违约的林敏等人,却以受害人身份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报案,反称守约方舒鑫公司诈骗其人民币500万元;公安机关在依法不予立案受理的情况下,林敏等人居然恶意攻击晋安公安分局“懒政怠政、包庇纵容”。

  晋安公安分局对林敏报案的处理,完全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因为,林敏从与舒鑫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的2015年10月至今,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半了,她连合同约定的500万定金都未付清,已构成严重违约,舒鑫公司依约应没收其已交纳的400多万定金,并进一步追究其违约责任。

  林敏等人心里非常明白,基于其严重违约的事实,她是不可能通过正常的合法程序拿回定金的,与其这样,不如趁机敲诈一把。

  说到做到,在《有始无终的执法——福州新掌门怎样处置“林平妹违建”?》一文发表之前,林敏委托一知情人前来舒鑫公司谈判,其开出的条件是:要么舒鑫公司给她“赔偿”2000万元(注:此前敲诈数额为1300万,现在又涨价了),要么舒鑫公司另外一块40多亩的土地抵偿给她开发。否则,她就通过媒体对舒鑫公司进行恶意攻击,还要把福建电视台给请出来。

  当然,这个条件舒鑫公司是不可能答应的;公司明确告诉她,请她去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敲诈2000万未能得逞后,于是乎,上述恶意攻击舒鑫公司的文章就在网上发出来了。其中提到,2015年10月20日,舒鑫公司林总因刷信用卡没钱还,于是请求林敏先给28万元,该款将在投资款里面扣除。

  这完全是恶意诋毁,事实上是,当时在林敏的忽悠下,舒鑫公司误认为她具备投资舒鑫公司项目的实力;在合作合同签署之前,林敏一定要表达她投资的诚意,因此给林总汇款28万元作为投资意向金。不曾想,现在却被其说成是林总归还信用卡的钱。

  试想,如果作为舒鑫公司负责人的林总,连28万元的信用卡欠款都没钱还,有谁还敢投资舒鑫公司的项目?何况林敏等人也不是傻子!可不幸的是,当时舒鑫公司未料到林敏等人原来如此居心叵测。

  市委书记新上任,她就先绑架领导意图;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她就污蔑警方包庇纵容。她就是林敏,是谁给了她这么大的底气?原来,在她的背后,有一伙处级领导干部在“出谋划策”;这些领导干部,有退休的,也有在职的;有福州的,也有她老家平潭的。

  据了解,这些在幕后操控的领导干部,都被林敏融资了,因林敏无力偿还,于是便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指向舒鑫公司。在林敏的忽悠下,他们都指望能从舒鑫公司拿回被林敏融走的钱。但可惜的是,林敏已严重违约在先,她对舒鑫公司的敲诈勒索是没有可能成功的!

  为此,舒鑫实业公司要特别提醒那些被林敏非法集资的“当局者”,不要再被她那虚伪的谎言所蒙蔽;擦亮眼睛、认清形势,拒绝盲从,从而避免更大的经济等方面的损失。

  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追究林敏等人恶意诽谤、攻击公安机关的法律责任!(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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