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正文

东正酒店用地被征用合法权益受损韶关市国土局遭举报

时间:2017-03-15 12:4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广东省韶关市东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正公司)的股东向记者反映:“2006年东正公司和韶关市武江区塘湾村委会合办公司共同开发经济用地建设,经过双方努力好不容易争取到酒店建设项目正等各种许可通过获批,但合作用地却被市国土资源局不经协商强行拍卖了。十来年的辛劳付出一下子没了,而眼下政府卖地赚了钱,商住房产旅游项目也上去了,我们的合法项目说没就没了。韶关市政府建议我们跟村委协商赔偿或打官司,村委又推委地是政府征收去的没钱赔,国土局又称与其无关,那现在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对此展开深入调查。

为了增加村民收入筹建酒店

2006年1月,武江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全体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并作了公证后,塘湾村委会以及钟先生等人作为公司发起人成立了韶关市东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正公司),共同开发塘湾村经济发展用地项目。东正公司支付给村委会300万元,约定为合作经营项目保证金。经过几年的努力,东正公司在项目组建及征地工作中投入大量的资金。

东正公司和村委会筹建东正酒店,请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及设计公司制作了规划建设设计图纸。2010年,经韶关市国土局批准,领取了占地面积1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证号为韶府国用(2010)第03110188号,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后返拨的国有划拨土地,地类用途注明不得用于加油站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后,城乡规划部门发给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也取得了《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2年4月,武江区政府向韶关市政府打了用地请求报告,要求返还57.5亩土地给塘湾村作村集体发展经济用地。为此,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同意办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意见,市城乡规划局也作出了关于塘湾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选址意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东正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东正酒店建设项目顺利进入了环保部门申报环保环评审批阶段。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