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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政府讲无能为力 拆除不了暴徒强占的违法建筑

时间:2016-12-16 12:00:0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正在建设的违规建筑

正在建设的违规建筑

据说郑州市有个一指没书记吴天君(已被双规)可是在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发生了一件政府官员讲无能为力的事情。据媒体多次报道:2014年8月26日下午,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先锋路1号郑州市中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厂区的原厨房和仓库,被几十位不明身份的人带着钩机和推土机强行拆除。而且,这些人还大规模打人、打砸物品6次,并在抢占的厂区土地上盖起了违法建筑。

根据该投诉人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2014年9月15日,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其对该建筑停止施工。并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郑人常〔2012〕36号)规定,批准对上述违法建设继续施工部予以拆除,拆除决定下达转至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二七区人民政府又转至二七区马寨镇政府实施。

从拆除条例下达到现在,违章建筑并未拆除,而且还加盖到了五层。

据投诉人介绍:“镇政府电话上说,他们去了也无济于事,让我们找公安焦政委。经过焦政委沟通,镇政府才派人来看了现场并且和抢占、打人组织者之一刘大伟进行了谈话后走了。多次求助马寨镇刘丽红书记联系,可刘丽红书记明确回答‘无能为力拆除’让我公司更加无助。”该投诉人质疑,违建建筑现在已经开始做隔断,用暴力行为的达到强取豪夺的目的为什么就无人管。

至今事情发生已有两年之久,但仍未得到解决。相关当事人依然还在维权路上艰辛奔走。尽管多家媒体也先后进行了多次报道,但效果却不佳。

那么,是谁在为此犯罪行为做“保护伞”呢?

刘大伟带人去现场

据媒体多次报道,投诉人给记者提供了打人视频。通过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打人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事发数月之后,打人者却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受害人曾多次向监管部门和当地镇政府投诉,换来的却是“扯皮球式”的推脱,或者就是“无能为力”的言辞。这无疑不是在为犯罪者提供无形的“保护伞”。

疯狂的打人现场

而在违建方面,保护伞的模式是有增无减。据媒体报道,2014年9月15日,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其对该建筑停止施工,并将条例下达至所辖区政府部门。但是,虽有明文规定,违建并没有拆除,而且还加盖到了五层。

政府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而河南郑州的政府部门不仅保护不了受害方,还在受害方权益受侵犯时不作为。这都在无形中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

事实上,违建在河南并不是个例。据了解,对于河南郑州违建,媒体曾经多次报道,郑州市也有具体的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但违建还是屡禁不止。

试问:出现这种恶人获利,弱者求助无门的情况,是政府不作为?还是有意在包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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