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一处房屋被强拆事件日渐升级,接到当地知情人士提供的新闻线索后,记者专程对这一热点事件进行了采访,力图还原事情的真相,在执法环境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为何总是发生强拆事件,难道有关部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工作?还是背后有着巨大利益的驱动?基层政府部门和百姓之间的矛盾冲突只能武力才能解决吗?
根据古林镇当地百姓讲述,该事件被强拆房屋的产权人叫吕信响,现今已经68岁,其房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2016年12月28日凌晨六点钟左右,在镇干部周高、何舜、凌旭涛和村支书王东海的违法组织和现场违法指挥下,在场聚集了几十人,包括一些配带铁棍、蒙脸遮颜的疑似黑社会闲杂人员,在未穿制式服装、未携带和出示工作证、未出示强制拆迁通知文书的情况下。先是将产权人配偶王爱莲强行拖至车内暴力殴打,随后强行闯入家中对还在熟睡的吕信响和其儿子吕继升进行人身攻击,并捆绑带离。当时气温只有3℃,却让吕信响和其子二人只穿内裤,在到非法拘禁地后又继续实施殴打,丧失做为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道德和做人底线。不仅如此,事后还对吕信响家中的安防监控设施进行了破坏,当日八时左右,其房屋被强制拆除。
在受害者吕信响和吕继升被迫与一群流氓的违法行径进行自卫时,却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数日后又被修改控告以故意杀人而批捕,赤裸裸的滥用职权故意打压受害者!而产权人配偶王爱莲也在被殴打后造成肋骨多处骨折。这就是强拆事件的结果,房屋被乡镇干部莫名强制拆除,产权人一家肉体与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最让人痛心的是,在披着执法外衣的非法行径中,合理合法的反抗却成了受监牢狱的因由。
试问,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大主任凌旭涛,以及一些违法违规组织人员,你未穿制式服装、未携带和出示工作证、未出示强制拆迁通知文书,何来执法一说?又何来妨害公务罪?分明是非法入室绑架、非法殴打拘禁、毁坏他人财产,产权人自卫反抗是法律授予他们的正当权益,难道要做羔羊任你宰割?黑白颠倒,是非难明,似乎又让人穿越到了黑暗的旧社会,心生绝望,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的天空竟然如此黑暗。
在强拆事件中,明显吕信响一家是弱势群体,其基本人权和法律权益被无视。在政府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暴力强拆的行为中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这一事件不仅关乎政府部门在人民群众的威信和地位,更是动摇了我们党的执政根基。中央多部委明文规定:严禁强拆强建、暴力拆迁。而海曙区古林镇的镇干部无视中央的明文规定,暴力拆迁,诬陷农民,以权力凌驾于于法律之上,赤裸裸使用职务之便故意打压受害者!使农民无家可归,反倒还要承受牢狱之灾。
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1死2伤、2010年10月30日,黑龙江省密山市市民因抵制政府强拆,在自家房顶上点燃了汽油自焚、2011年4月22日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司法强制拆迁发生自焚事件、2011年11月3日,郑州市有关部门欲对市民王好荣的房屋进行强拆,王好荣81岁的母亲现场自焚、2011年7月24日,洛川县杨舒乡北谷村一处房屋被乡政府强行拆除, 25日下午5点左右,房主王宽旺在被拆的房屋废墟上浇上汽油点燃后纵身跳入火中、2014年1月15日河北拆迁户夫妇自焚1死1伤……
因暴力强拆发生的恶性事件还历历在目,请问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的领导们,谁又给了你们如此大的权力来制造下一起悲剧?冬天的雾霾还未散尽,心头的阴影无法驱离,新的一年,愿头顶那片青天能升起一轮艳阳,给百姓一片真正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