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正文

河北邢台中院5亿查封60多亿 民工欠薪讨说法

时间:2017-02-12 12: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刚刚过去的春节对建筑工人吕继角和他的一千多位工友来说是心酸的,辛苦一年好容易盼来的结薪竟因为河北邢台中院对邯郸市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滨河公司)相关项目的查封而泡汤。

像吕继角所在的邯郸市中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百富勤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近100个建筑队伍也因查封令而停薪停工,元宵将至,却依然没有复工的消息。

而像孙运贞,曹敬儒,张书科等近2000位业主,原定2016年底可交的房,拿钥匙的时间遥遥无期,只能婚期推迟、喜事变愁事。

邢台中级法院查封了滨河公司相关项目财产。实际只有不到5亿元债务,却查封了六十多亿元的资产。这种过度的查封,导致该公司正在施工的八个地产项目、一个1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及一个40万平方米的总部基地等项目全面停工;正在运营的17个汽车4S店和1个10万平方米的汽车一条龙行政服务及会展中心的运营和招商受到重大影响。企业运转陷入困境,濒临瘫痪。与此同时,这一系列项目的停转,也影响了与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百姓的正常工作、生活,波及了800多名员工、300多个大小队伍、6000多农民工、1800多家商户、1万户业主,总计2万多家庭近10万人。

据悉,邯郸市领导要求邯郸法院协调邢台中级法院解封政府监管帐号、解封超额查封资产或调整查封资产,以便及时发放农民工资,邢台中级法院以债权人非法套贷放利贷个人朱永刚不同意一口回绝。

事情的起因,是邯郸前几年出现跑路事件导致各企业无法正常融资租赁,滨河公司向民间放贷人朱永刚高息借款,进而产生的债务纠纷。实际上2015年8月,滨河公司等与债权人朱永刚签署协议,双方认可欠款本息共13.2亿元,滨河公司以优质期房且大幅下浮房价折抵本息8.03亿元,剩余5.16亿元在两年内分期偿还。

协议签署后,滨河公司即将价值8.03亿元的房产清单和图纸全部移交并陆续向朱永刚办理房产手续。再加上给现金0.7亿元和为朱永刚担保0.97亿元,实际只欠债权人朱永刚3亿多元。而令人没想到的是,2016年11月29日,邢台中级法院执行庭接到立案后,12月30日还沒分配给具体法官,12月1日,邢台中级法院就开始查封滨河公司的资产,12月2日所有经营账户共有24个和全部土地32宗均被查封,这些土地上建有150万平方米房产。在河北省高院认可的评估机构河北中瑞司法会计鉴定中心的2017技术鉴定第003号文件中,出示的鉴定意见表明,被查封的部分房地产邯郸国际汽贸城40万平方米房产的建设费用以及土地市场价值,就已经高达25亿元(2516913613.19元),40万平米只占全部被查封150万平米的约四分之一。无论是滨河公司认为的实际只欠债3亿多元,还是5亿元,甚至与13亿元的原始合同相比,也大大超出了标的额,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在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针对社会对产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

邢台中院跨地查封邯郸滨河公司所有土地和账号。查封的总额是明显超范围超标的,这与最高法一再重申慎用查封措施相背离。为何邢台中院不惜违规执行?

邢台中院将滨河公司经营账户共计24个全部查封,没有预留任何流动资金和经营账户,甚至查封了在政府部门监管的账户500万元和公司的3辆小车,不仅极大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邢台中级法院完全可以留下一个经营帐户和一笔流动资金,至少不应查封政府监管帐户那点发农民工工资的钱。最高法规定能”活封"不要"死封",最大限度地发挥查封财产的价值。为何非要给人以恶意查封的口实?

从案件立案到执行用时只有两天,不做和解,直接查封这么大额的资产,其结果是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项目全面停工、业主不能按时交房,致使近十万人利益受损。邢台中院的执行行为已违反最高法院“在执行中统筹兼顾相关方利益,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等规定,不仅失之公允,引起地方舆论关注;并涉及影响了当地民生,引起一定程度的社会动荡,影响邯郸经济。

不可否认,因查封令的影响,近10万人春节没有过好。马上过元宵了,工人吕继角和他的伙伴们不知道将何去何从,薪资什么时候能结,什么时候可以复工?

截止发稿,邢台中级法院不仅没有任何解封的迹象。此事己经和正在引发诸多机构及个人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思考、热议、关注,也引发各界对邢台中院在当前形势下、“两会”前夕敢如此执行背后力量的猜测和分析。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