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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上百名业主购房多年无产权证 买的竟是违建房

时间:2017-02-22 12:4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60多岁的高老汉向记者反映说,包括他在内的100多户居民购买了阜宁文普花苑的房子,六年多了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日前他们去有关部门查询才得知,阜宁文普花苑没有按国土部门审批建设,是违法乱建项目,不能办房产证。并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违章建筑是要被强制拆除的。违建是开发商擅自改动房屋规划造成的,土地证明确的规定是多层建筑,只允许建6层建筑,但是,开发商擅自改成了高层,建设了15层。他们买房时并不知晓,而大多数业主都是花了毕生的积蓄买的房,现在产权证办不下来,小孩入学都成了问题。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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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老汉在2012年7月看到了位于阜宁县文普花苑的宣传广告。当时广告上说,房子是位于市中心的阜城大街阜师路东。高老汉正想在在阜宁买套房子,方便以后孩子结婚。于是就到文普花苑去看看。参观完房子后,高老汉觉得,房子户型合适,价格也比较便宜,每平方米才不到4000多的均价,就决定买一套。即当年10月,他买下了一套房子,当时合同约定在交房后马上能办理房产证。据高老汉回忆说,他是2012年10月买的房子,2013年6月份就交房了,虽然产权证当时没办下来,但不少业主和他一样,都急匆匆装修入住了。

  记者了解到高老汉旁边的住户黄先生也是如此,黄先生是2012年6月买的房子,他说,2013年6月交房后,就一边装修一边等开发商通知房产证的办理,可是等了半年,迟迟没接到通知。他原本打算将孩子从苏州接到阜宁来读书,可是房产证办不下来,这事就一直耽搁着。

  事情一直到2017年2月,在长达5年多等待的时间里,业主们一起找到阜宁县国土资源局官网查询《土地使用证》后才知道,自己用一辈子幸幸苦苦的血汗钱居然买的是违建。”看到这份《土地使用证》,大家都蒙了,买之前根本不知道。”业主代表说,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办到房产证,房子还有可能面临被强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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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来到阜宁文普花苑小区,发现所有业主几乎已经装修完毕,业主代表向记者表示到:“违建是开发商的行为,很多业主都装修入住了,通过查询才得知房子属于违章建筑,现在房子可能会被强拆,那么已经装修好的损失谁来承担?而且,拆除违建,业主就必须搬出小区,那我们住哪里?我们的购房款谁来退还”业主们不解的是,开发商犯错,为什么要业主们承担责任?

  记者随后通过联系当时土地的竞得者邱峰,邱峰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之后表示,这块土地当时确实是自己竞拍下来的,并且,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是自己办理的。按照自己办理的土地证,这块地皮只能建设6层楼高的多层建筑,900多平的商业面积。目前,这块地已经建成了15层高的高层建筑,并且,有3000多平的商业面积。这些都是违章修建,整个房子的改造都是没有经过职能部门允许的,违反了房子原有的《土地使用证》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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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就100多户居民买房拿不到房产证的事情咨询了刘律师。刘律师认为,没有合理合法的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难以拿到,是明显的民事欺诈行为。购房的居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子的出售方退还房款,并要求房产销售方补偿购房者的损失。

  刘律师还提醒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察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土地证》、并到相关部门检验真伪。只有在具有这些证明的房产才能够依法办理房产证明。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低价位的房子,要仔细辨别房产开发商是否具有房产开发的资质,谨防上当。

  记者随记:

  整个事件的背后,看似业主遇见无良开发商,我们更多的是要关注,无良开发商是如何建成15层违章建筑。由此可见,施工基本都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因此,而是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上的漏洞。表面上看,开发商是将违章建筑卖给百姓的责任主体,但从根本上说,是阜宁县国土局的监管不力导致的这场“闹剧”。

  监管,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监管不力,不仅群众抱怨,还会造成各种后果,一些地方出现的社会顽疾、痼疾,绝大多数是因为“监管不力”造成的。科学严格的监管,不是靠着一纸文件、一笔处罚,或者来一场突击行动,就可以解决了事的,而是需要认真细致的监督和不折不扣的管理,更需要领导干部多踩踩地气、多听听呼声、多想想办法。绵软的监管力度,不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更会让后果越来越严重。一开始不能将“小恶”消灭在萌芽状态,“小恶”会逐渐变成“大恶”,到最后只能采用“大手术”,伤筋动骨,严重消耗社会资源,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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