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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一起离奇的法院执行案

时间:2017-02-27 13:2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欠债还钱,自古天经地义,本没什么稀奇,可日前发生在湖北省西南部恩施的一起由当地巴东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债权纠纷案件,却堪称离奇。

  整件事情的发生要回溯到一年多以前,恩施人邓卫东和余宏文合伙搞房地产合伙开发建设巴东县开发区19号楼盘,合作初期还算愉快,但没多久就因为经营理念的差异二人开始龌龊不断,进而选择“分手”。邓卫东选择撤资,二人合作开发的楼盘留给了余宏文,余宏文须给付邓卫东投入的资金本息合计共1700余万元。余邓二人约定期限,将邓卫东的资金逐步还清。而余宏文也承诺,一旦出现还款不到位的问题,届时会用开发完成的楼盘销售收入进行抵偿,由巴东乾峰投资公司作为担保。然而,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控,原本火爆异常的房产销售,却变得迟滞起来。一晃儿,约定好的还款期限可就过了,直接导致的,就是余宏文无法按期还清欠款。于是,邓卫东一纸诉状到了法院。双方经过数轮协商无果,邓卫东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了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依法将巴东乾峰投资公司的法人程银锁也列为了本案的被执行人,扣押了余宏文所开发楼盘的90套房屋,并于2016年12月15日将程银锁为法人的巴东乾锋投资公司名下的130多亩土地查封。一旦在约定期限二被执行人还是无法还清欠款,将对所扣押及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

  事情到此,似乎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虽然作为担保人的程银锁感到无比郁闷,虽然其被法院所扣押的130多亩土地价值几千万,但一切还似乎并不足以让人感到有何不妥。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不能不让人感到了这件执行案的怪异——就在几天前,程银锁的嫂子王瑞芝给其打来电话,焦急的询问起了这起案件,称王瑞芝购买于2005年的一处房产前段时间因为家中急事卖掉了,卖得的一千余万元房款却莫名其妙的被巴东县人民法院给查封冻结,说是王瑞芝涉嫌帮巴东乾峰投资公司转移财产。可这明明是个人的财产呀,王瑞芝的房子购于2005年,而巴东乾峰投资公司是2007年成立的,王瑞芝的房产跟公司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

  再者,巴东人民法院此前已经两次查封了90套楼房、130亩土地而且手续文书齐全,所扣押的财产标的物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应执行的标的价值。(为什么再次扣押他人的房款,其原因值得深思!)

  王瑞芝向媒体反映说:她本人从没有和巴东乾峰投资公司有任何的经济来往,经咨询律师,法院查封冻结她的家庭房屋买卖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律师说依据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有关规定,合法注册的公司内部所有的股东与公司直接相关的经济行为不与其家庭其他成员及其家庭的财产有任何牵连,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中央官方媒体对当前法院执行的案件中,个别执行人员法律界限不清以扣押财产唯一目的,乱打棍子,乱挥棒子,乱扣财产的行为已经提出警示,要求坚决加以制止,造成不良后果的执法人员将给严肃处理。

  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习近平同志执政以来,更是多次向全党强调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理念,人民法院代表着国家和社会公平的象征,人民法官是法律执行者,不知这巴东法院执行庭的执法依据何在?执政为民的信念何在呢?王瑞芝表示将对巴东法院执行庭的行为举报至上级的有关部门,对于这起堪称离奇的执行案件,各地媒体将持续予以密切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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