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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冠区法院帮助老赖“躲猫猫”,号称“全国模范法院”

时间:2017-03-12 12:0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全国模范法院”黑龙江鸡冠区法院帮助老赖“躲猫猫”
实名发帖:田洪友 身份证: 230302195304104736 关注电话:13811635787
田洪友声明为本文真实性和发帖转帖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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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鸡冠区法院因为深化阳光司法工程,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光荣称号。
黑龙江鸡冠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创新方法,落实司法为民,全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荣获全市政法系统“争优创先”特别奖。
就是这个誉满全国获得殊荣无数的“全国模范法院”的个别法官为了帮助老赖逃避债务,高额收取了公告费却迟迟不公开也不缺席判决。
老赖拒绝支付我80万元的借款,“全国模范法院”为不偿还欠款的老赖创造条件“躲猫猫”,这不是玩笑,是货真价实出现在鸡冠区法院身上。
 
“全国模范法院”的鸡冠区法院发誓要更加司法公正
 
    鸡冠区法院是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的骄傲,是黑龙江法院系统的标杆和旗帜。
这是鸡冠区法院通过媒体的宣传,这些掷地有声的文字真的能体现在司法公正的行动中吗?
    近年来,鸡冠区法院以理念型引导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以标准化要求实现司法质效双优,以信息化格局打造科技应用法院,以特色式文化丰富育人发展环境,以全方位公开深化阳光司法工程。从立案到庭审,从执行到听证,从审务到政务,依法可以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切实增强群众对法院的理解与信任。”
“鸡冠区法院以全方位公开深化阳光司法工程。始终秉承‘公开是取得群众信任最好途径’的理念,从立案到庭审,从执行到听证,从审务到政务,依法可以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理解与信任。”
鸡冠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之后,该院全体干警表示,一定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文明,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努力建设成为“公正、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法院。
 
鸡冠区法院法官王圣睿百般刁难和辱骂老人
 
   葛仁昌、苑金龙3年前欠我80万元,2015年,我将他们告到了鸡冠区法院。
   听说我将他们告到法院,葛仁昌、苑金龙要求和解,并在201561日与我签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书,上面规定分期还款时间。
    签订的还款协议没有得到执行,20169月,我再次将葛仁昌、苑金龙告上法院,负责审理本案的是鸡冠区法院民二庭王圣睿法官。
在我将诉讼状提交法院3个月之久,王法官不但没有处理,而且勾结被告,以无法送达为借口要求我撤诉,并恐吓我不撤诉将驳回申诉。
我要求进行公告送达。王法官最后没办法答应公告送达。但是,王法官收取1200元公告送达费之后,竟然不开具任何发票和收据。
当我向王法官要发票时候,王法官开始谩骂,之后,王圣睿法官多次电话骚扰和漫骂我这个老人,并无理要求我去法院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及鉴定费。
我在北京的工作的女儿气愤不过,向鸡西鸡冠区法院院长书面投诉,院长安排民事二厅孔庭长来处理。
我女儿投诉后,2017年2月14日孔庭长才通知我到法院。
在女儿的陪同下,我们亲自到了法院反映王法官道德败坏、恐吓老人、滥用职权、乱收费、勾结被告等一系列事情,我要求在处理这起案件王法官需要回避。
 
鸡冠区法院法官“躲猫猫”让看不见司法公正的阳光
 
孔庭长让我们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怎样能找到被告。
我女儿以短信形式发了被告的联系方式,孔庭长以短信方式告诉我找到其中一位被告苑金龙了,让周一去法院面谈,之后再次以微信形式说被告承认欠款的事实,但是她临时在省里有事情,改周二到法院。但是周二上午又电话告知被告苑金龙有事情,改到周三到法院。周三早上我们到法院,被告葛仁昌委托单位职工,被告苑金龙委托他妹妹,但是孔庭长说被告本人没到不行,让被告委托人通知下周务必到,不到就缺席判决,就这样让我们先回去。
在临走时候和我说别再投诉了,在家静等她消息。
我同意了并问如果被告还是无视法律下周不到怎么办,庭长说那就缺席判决,2017年3月1号,庭长居然告诉我没有联系上被告,不行就按照程序走,公告送达。
“我们在2016年12月已经申请公告送达,同时将公告送达费用交给了法院,为何到现在没有给公告送达?当初王法官滥用职权,知法违法,不作为。现在庭长拖了这么久,又告诉我们申请公告送达,这明显就是拖延时间,按照法律程序简易话办理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这不是明显替被告推拖时间吗?
2017年3月6日,孔庭长电话通知我女儿说给被告葛仁昌电话没有打通,但是苑金龙说三日之内一定到法院,可是3月8日我女儿给孔庭长电话,孔庭长又以无法联系上被告为理由拖延时间.3月9日再次给庭长办公室及手机打电话都无人接听。这是为什么?被告一次次无视法庭,法院一次次言而无信,一直拖延本案至今6个月尚无结果。
 
葛仁昌贿赂了谁,谁拿了葛仁昌不干净的钱
 
    据查被告葛仁昌在20154月份被一位姓姜女士告上法庭,同年5月份裁决及执行被列入失信人员。但是葛仁昌于20161230日在鸡西市注册中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为该公司法人。
在我国法律上失信人员是没有注册公司资格及法人和股东资格的。我17年2月14日投诉到鸡西市工商局,工商局工作人员陈先生解释,责任不在工商局而是在法院,法院官网2016年12月31日才显示葛仁昌是失信人员。
试问,我在百度上都可以搜索到葛仁昌是个失信人员,工商局和法院的互联网如此落后吗?是谁在法院给被告葛仁昌开绿色通道?
葛仁昌贿赂了谁,谁拿了不干净的钱为这位老赖当保护伞。
据查2016年11月王先生将葛仁昌告上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并在12月已经判决。为什么我2016年9月起诉至今,鸡冠区法院执法人员总以找不到被告,联系不上为借口,故意拖延时间。身为国家执法人员不作为,与被告勾结,滥用职权,坑害百姓,谋取私利。请领导明察,请领导还我一个公道。
既然王法官收了我公告送达费,竟然去年12月没有公告送达,孔庭长给我的解释是要快递到黑龙江省里面,省里做公告送达,从提出公告送达至今近2个月过去了,竟然没有给公告送达,其中的内幕是什么?
王法官收取了1200元的公告送达费,至今没给发票或收据,国家执法机关收费不用给凭证吗?
孔庭长解释送达公告按照字收费多退少补,明明我国公告送达法上有收费标准,而且公告送达费是200字以内,难道法院也是菜市场买菜可以讨价还价乱收费吗?
据民事诉讼法上规定法院是没有权利收取或代收费用的,难道执法人员不懂法吗?请问以上种种行为难道不是和被告勾结、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又是什么呢?
失信老赖葛仁昌2016年12月30日注册中陇房地产有限公司并为法人。
中陇房地产公司前身为中龙房地产公司,从上面企业信用档案一目了然,信用极差,摇身一变2016年12月30日重新注册。
    鸡冠区法院,为什么老赖葛仁昌多次被起诉,被执行中,鸡冠区法院执法人员王圣睿法官总以借口说无法找到被告,恐吓老人撒诉,不撒诉驳回,20171月当我们交了1200元公告送达费后至今不给公告送达,让本案6个月了依然没有任何处理。难道这不是勾结被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脏枉法又是什么?
葛仁昌2016年5月30日被法院执行至今,列入失信人员,是谁2016年12月30日为老赖葛仁昌开绿色通道注册公司?
一个注册资金3千万的房地产公司,竟然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是谁给开的绿色通道?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多次投诉为什么不给处理?
   80万元对于当今的贪官来说不够其贪腐的零头,但对于我这个老人来说这是我一家老小满足温饱的救命钱。鸡冠区法院是全国模范法院,模范不模范,案件当事人说了算,口口声声说了司法公正,我却在鸡冠区法院感受不到司法公正的阳光。
模范不模范,老百姓说了算。
鸡冠区法院的院长,我在鸡冠区法院的如此遭遇叫我从你们身上如何感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啊?两会上提出严打老赖,我要求法院为老百姓做主,还给我一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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