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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被打流产仅赔药费四百?“奇葩”判决朋友圈蹿红

时间:2017-03-12 22:40:1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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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在京微信朋友圈网友回复

  “世界上哪有打了人还不用道歉的道理?”收到这份编号为“(2015)朝民初字第37929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已近一月,在京打工的朱小姐仍然难掩愤怒之情。在这份流传于京城多个白领、青年微信群、朋友圈的关于朱小姐因疑似殴打造成流产一案的“判决书”上,打人者李振韬仅需赔偿被打者朱女士400元医药费,而3200余元的诉讼费竟也要被打者承担超过3000元。

  身怀六甲被围殴,下体被踢当场出血

  据了解,2014年7月,工作于朝阳区某征信机构的朱小姐因为无业人士李振韬的债务人周某整理信用记录时间较长,导致李振韬怀恨在心,遂于该月中旬带人串入朱小姐单位,并不顾朱小姐怀有身孕的情况下,追入洗手间将后者殴至口角流血、倒地不起。期间,李振韬还欲拎起洗手间内一头悬空之钢制水管敲击。所幸,李振韬等人被追入洗手间的朱小姐同事拦下。

  “当时姓李的因为水管被夺,又睁大着通红的眼睛,飞起一脚踹到被打者的下身处,当时被打者下身就出血了。”曾经参加阻止李振韬等人殴打朱小姐的大厦保安王戈(化名)回忆这件时隔已有两年的往事,依然记忆犹新。据王戈回忆,在第一次李振韬等人被劝离场后,“不到10分钟”,李振韬及其随员又返还现场,对朱小姐实施了二次殴打,还口吐脏话,要朱小姐向其下跪、磕头。

  “没想到,过了四天,我就莫名其妙地流产了,血和着孩子未成形的身躯离开了我的身体时,我没等送到医院就晕过去了。”朱小姐流着泪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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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判决书”热遍京城多个微信群

  警方拖延,打人者逍遥法外至今,无奈只能起诉

  而在朱小姐被打当天,朱小姐便携家人向朝阳警方报案。未料,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接警后不是立即对打人者采取行动,也未依法进入被打者工作的大厦调取录像材料、勘查现场、保存证据,仅仅是给了报案者一张“接警回执”便草草了事。

  “尤其是那个接警的、名叫史辉,警号为034175的警官,态度十分傲慢、恶劣,当报案人批评了此人的工作态度后,他便不再理会报案人。”据朱小姐同事刘先生回忆,在前后一年多陪伴朱小姐报警时,史辉警官一直是“见面扭头就走”的态度。

  在史辉等人的拖延下,打人者李振韬虽然进了“北京市内网络追逃名单”,但是在这些年里,该人一直逍遥法外,甚至当朱小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起诉,法院依法定位李振韬行踪时,才发现李振韬在打人后有多次于首都国际机场乘机飞赴越南、香港、韩国等地的记录。

  据警方调查,李振韬,1977年出生,吉林白山人。该人身高190cm,身体强壮,无妻小且无正当职业,仅租住在北京朝阳区一间出租屋内。有知情人反映,李振韬仅以催收债权债务、参与拆迁护卫赚取零散收入,此外,就是“为境外赌博集团充当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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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李振韬照片

  尽管在缓慢拖延的司法调查中李振韬大概情况已经浮出水面,但是李振韬落网的消息依然遥遥无期,于是,2014年底,悲愤交集的朱小姐一家只能把李振韬告上法庭。

  两次审案,奇葩“槽点”竞出,法院拒绝置评

  “第一次我们把李振韬告上法庭,李振韬人都不来,南磨房法庭第一次来的主审法官迟迟不愿开庭、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竟说:法院保护不来开庭的公民。此外,该人就是拼命催促我们撤案,又表示撤案可以退还审理费。没想到,第一次撤案后,法院的受理费至今未退。”朱小姐回忆道。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明文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不到庭不能查明案件事实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仍然不到庭的,采取拘传的方式传唤到庭,而不能缺席判决。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为此,2015年6月,见撤案后李振韬仍无信息,朱小姐一家再度把李振韬告上法院,这次李振韬委托了律师代理出庭。只是由于鉴定伤情选择机构要通过“摇号”方式选择,没奈何,朱小姐等了8个多月才终于在2016年进行了伤情鉴定,确认了“被打是真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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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判决书”部分内容

  即便如此,这纸由南磨房法院王喆法官签发、红遍京城多个微信群、朋友圈的“奇葩判决书”上仍写着:“李振韬殴打行为并未给朱XX造成严重伤害的后果,朱XX无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亦无权要求李振韬赔礼道歉。”言之凿凿“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仅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400元。

  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易民胜律师指出: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民法通则》都规定了,补偿公民被侵权损失的方式包括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民法通则》第120条也是支持被侵害公民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如果法院连被追入洗手间为多人围殴的公民由此人格受到的损害都不能体谅,都不能依法公正判决?那么谁还会相信法律?依法解决争议和纠纷、共建和谐小康社会?”

  而截止记者发稿时分,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依然无人接听电话,新浪“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也没有对此事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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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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