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影业的发展,观众对于一部电影的台前幕后以及制片方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前不久,斩获两项奥斯卡金像奖的《血战钢锯岭》中国公映版本里,全球联合出品方麒麟影业(Kylin Pictures)的署名或被中国分销方熙颐影业无故删除。为此,麒麟影业方面于2016年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于同月28日,开始步入司法程序:麒麟影业海外全资子公司(Kylin pictures .Inc)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熙颐影业提起关于电影《血战钢锯岭》署名被删侵权的民事诉讼;熙颐影业也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对麒麟影业提起名誉权诉讼。
战争电影=电影战争?
无论是观众还是片方,《血战钢锯岭》这部战争电影发展为线下的“电影战争”都是影迷们不愿意看到的。这起跨国官司终在2017年4月13日《好莱坞报道》的新闻里,渐渐接近尾声:
美国加州高等法院正式宣布,熙颐影业的名誉权诉讼案,即麒麟影业史雷永关于熙颐影业的言论,并不构成诽谤。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特里·格林批准了麒麟影业的特别动议,驳回了熙颐影业及其CEO韩薇的诽谤诉讼。
《THE WRAP》同时据此做了事件报道:
《血战钢锯岭》投资方的名誉诽谤诉讼案被驳回
麒麟影业被熙颐影业起诉名誉诽谤
随着洛杉矶最高法院授予麒麟影业anti-SLAPP并驳回熙颐影业提起的名誉诽谤诉讼,麒麟影业(总部位于中国)在与另一家中国电影制作公司熙颐影业的持续纠纷中,赢得了最新一轮的胜利。
麒麟影业CFO史雷永在中国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称熙颐影业CEO韩薇为“诈骗犯”,从而导致熙颐影业提出名誉诽谤诉讼。麒麟影业主张其评论言语是受到保护的,并为此申请anti-SLAPP提议,声称熙颐影业提出的诉讼是在尝试冷却言论自由,并违反加利福尼亚州法律。
根据从法院获悉的命令,法官特里.A.格林上周四授予麒麟影业申请的提议,驳回熙颐影业的诉讼。
麒麟影业的律师安德鲁.布雷特勒告诉《The Wrap》:“法院裁定北京新闻发布会中声称的言语没有名誉诽谤,这是法律的事实”。他补充称,麒麟影业有权利回收与提议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麒麟影业与熙颐影业的言论大战源于麒麟影业对《血战钢锯岭》中国院线版本的制作署名权纠纷。作为影片的投资方之一,麒麟影业的署名出现在美国和澳洲的版本,却没有在中国院线的版本中出现。麒麟影业就署名权已在上海法院起诉熙颐影业。
(《WRAP story》截图及翻译)
“当整个世界分崩离析,我只想一点点把它拼凑回来。”
同为梅尔·吉布森导演的《耶稣受难记》,耶稣辛苦地扛着十字架,在被残忍地鞭笞下只为拯救世人;《血战钢锯岭》里尽管炮火琉璃,当戴斯蒙德·道斯悲情而雄壮地说出:“当整个世界分崩离析,我只想一点点把它拼凑回来”时,他和之前的耶稣已无异。
值得一提的是,在影片《血战钢锯岭》中,麒麟影业是占比最高的中方投资者,并与影片版权方CCP(美国十字小溪影业)签订了合同,作为《血战钢锯岭》的全球投资方及联合出品方,也让观众看到了中国电影资本的蓬勃发展之势,从电影《画皮》系列到《血战钢锯岭》,麒麟影业与国际电影市场的全面合作也展现了其“新东方、新电影”的文化理念。
作为电影《血战钢锯岭》主制片方及版权方的CrossCreekPictures (美国十字小溪影业) 自始至终是坚定地维护其投资者权益的。为了进一步澄清事实、表明立场,十字小溪又于近日做了表明其立场的《新闻发布》如下:
下图:(十字小溪影业公司、十字小溪《钢锯岭》项目控股公司、
十字小溪基金管理公司、十字小溪影业控股公司与麒麟影业就
《新闻发布》的文字确定所签署的法律文件。
在影片《血战钢锯岭》中,肩负信仰的戴斯蒙德·道斯,以一己肉躯之身换来的拯救令无数观众为之动容。从电影题材国际化到全球一体化,越来越多的中国电影企业,意在世界舞台展现中国力量,好莱坞也会成为中国制作方的常驻之地。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雄厚的资本以及广阔的潜在市场,也成为海外电影产业之所求。
去年十二月以来,熙颐影业始终没有正面回应为何擅自删除麒麟影业署名,也并未拿出任何证据证明其与删除署名事件无关,始终对署名被删事件表现出不予置评的态度。但是,在这次十字小溪四个公司联署的《新闻发布》之后,不难看出,熙颐影业的推诿愈发显得非常苍白。
这起沸沸扬扬的《血战钢锯岭》署名被删事件,也终于被这个4月26日的《新闻发布》画上了一个句号。
通过这个事件得益的,却是逐步走向正规化、法规化、专业化的电影行业。因为它在为中国文化产业权益保护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为业界同行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希望相关公司能遵守国际化电影行业的相关规则,恪守契约精神,以诚信的态度赢得更多的国际化合作机会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