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营快讯>正文

“真凶未伏法,喽啰判重罪”——司法公正岂能避重就轻

时间:2017-05-08 11:20:2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一则“广州好人被杀,谁更应该被判死刑”的消息引爆社会舆论。在这桩备受关注的绑架杀人案的审判中,该案主犯人员广州鸦岗村官萧裕超70万买凶杀人,只是判了15年,而该案的“小喽啰”郑展江却出人意料的获死刑。真凶未能伏法,小喽啰却判重刑的审判结果令人唏嘘——司法公正岂能避重就轻。在本案的二审中,由于郑展江的翻供,暴露出更多的真相,令人深思。

  罪犯杀人,触犯法律理当受到严惩,然而在我们对罪犯的犯罪行为深恶痛绝的同时,更期待的是一个公正审判结果的出现。这不仅是维护法律尊严,建设法治社会所需,更是人心所向。

  令人遗憾的是,广州中院在本案的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漏洞令人匪夷所思。萧裕超手握巨款四处雇凶杀人法院看不到?张超明口供“萧裕超一开始一直要求我杀死邓杰兴,让邓杰兴永远消失,这也是萧裕超要达到的目的”法院看不到?张超明、罗志强、郑展江的联合指证法院难道也选择性失明?为何在普通民众看来罪责如此清晰的案件,在当地法院的审判下,却出现如此大相径庭的审判结果呢?

  在笔者看来,广州中级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避重就轻,对神圣法律的漠视,甚至“有权,有钱就任性”的丑陋,恰恰是导致“以重金雇凶杀人的萧裕超仅仅以一个非法拘禁被问罪,而一名协犯却稀里糊涂地被判死刑”审判结果出现的主要原因。对此,有网友发出了“对于这样一桩有组织、有预谋的雇凶杀人案,主谋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究竟该不该伏法”的疑问。

  很显然,在全国上下,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对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更渴望拥有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遗憾的是,“广州好人杀人案”避重就轻的审判结果却与这一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目前,此案正在二审,我们期待广东高级法院能给本案一个公正的结论。(文/郑易)

\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