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新建祠堂扰民,神泉镇政府称“无法管”
近日有人举报,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南华管区海滨四路有人新建一座豪华祠堂(神泉镇王氏祠堂),引起周边住户不安。按照潮汕地区风俗,城镇住宅范围内不允许新修建祠堂,影响周边住户。
但第十小区(房管所后面)“地主”王少光、王少川等人仗势强行动工修建祠堂,以显示自己深圳经商“荣归故里、光宗耀祖”气势。
周边住户看到眼下破土动工修建祠堂,非常着急。自从4月份以来,周边十几户居民多次向揭阳市惠来县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及神泉镇党委镇政府反映情况,至今没有依法制止违建祠堂,王少光、王少川等人照常动工修建祠堂。
6月28日,神泉镇政府明确表示,王少光、王少川等人修建祠堂确实无法管。但是,周边居民仍然坚持向神泉镇政府求助请求解决问题,制止违建祠堂。7月3日下午,神泉镇政府分管城建规划管理副镇长再次跟周边居民表态,镇政府领导没有条件条件和依据责令要求王少光、王少川等人违建祠堂停工。
据了解,王少光、王少川等人修建大型祠堂未经地方政府城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及城建规划。然而,当地职能部门个别领导却不加以重视制止,极可能充当其“保护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之规定,王少光、王少川等人改变土地用途违建祠堂,损害周边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该计划新建祠堂土地性质原是工业用地,并不是修建住宅区。当时,由于惠来县神泉镇政府批准建设住宅,该幅工业用地已经建成多户居民住宅。
2017年3月份,王少光、王少川等人计划违建大型豪华祠堂,其建筑面积近600平方米,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及城乡规划,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新建祠堂未经职能部门依法批准同意,并听取周边住户的意见,势必妨害其他住户的安宁和合法权益。
根据惠来地区传统习俗,在居民区范围内新建祠堂将会引起民愤。周边十几户居民曾多次向王少光、王少川等人提出意见,但他们罔顾法律,认为,他们出钱买得土地就可以随意建设祠堂,蛮不讲理,目无王法,如此野蛮、一意孤行违建祠堂。
更甚者,6月28日神泉镇政府称“无法管”的情况下,王少光、王少川等人修建祠堂工地出现了十几个不明身份人士,威胁周边住户称,谁来制止就报复谁各户的主要成员,不用自己动手,会找人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