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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发生“中国式强拆”:一半是暴力,一半是暴利

时间:2016-12-27 15:21:1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记者日前获悉,福建省安溪县南坪区山头垵好运来工厂遭到当地政府强拆,村民陈某从祖辈开始就苦心经营(1994年—2016年)陆续建起的15亩厂房用地和住宅遭到强拆,瞬间变成一堆废墟,机器设备全部损毁,厂房被夷为平地,现场满目疮痍,损失惨重。

 陈某的厂房和住房遭强拆现场

 

心寒: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回乡办厂,却被非法强制拆除

据陈某介绍,2016年12月6日,福建省安溪县政府领导的带领下,大型挖掘机开道,几十执行人员和数十台车堵截各个路口,以“非法占用土地新建房屋”为由,将陈某祖辈苦心经营二十几年的合法厂房和住宅强行拆除。辛苦建立起来的家业被毁,陈某一家十几口人生活来源也就此中断,其父亲因此当场引发心脏病及脑血栓,至今卧病在床,未脱离危险期。

 安溪县政府强拆部队

 

陈某与土楼村村委会协商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书》

 

“挺心寒的,当初父亲一心想着为家乡做贡献,没想到现在却沦落到这样的地步……”陈某表示很失望和无助。据了解,80年代,陈某父亲原本在县城经营生意,因政府号召大力发展土楼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父亲想为解决村民就业问题贡献绵薄之力,决定回到土楼村,在原来的寸草丛生的荒地上进行开荒建设,开设豆皮加工场(后转成洗涤公司),希望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通过与土楼村村委会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双方签订土地使用年限60年,并已经缴清所有地皮款项,每年向政府缴纳税款40-50万,解决当地村民就业70余人;同时通过与村民谢某达成协议,取得山头垵厝地一块,用于居住。根据陈某出示的《土地承包协议书》显示承包时间是1998年7月—2058年7月,还有40多年才到期,却被强制暴力拆除了,二十年的心血全部毁于一旦。

质疑:安溪县政府违法强拆为官商利益合谋

据知情人透露,2014年5月26日安溪县政府在村民未知情的情况下,违背民意,违规将南坪区24G-1-1、24G-1-2、24G-1-3地块卖给润丰集团,现开发楼盘叫百福豪城。村民们质疑依靠安溪县政府与开发商合谋,在非法拆迁过程中靠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大发一笔财,让村民们世代生存的土地荡然无存,变成了为个人牟利的高楼大厦,让村民无处安身,欲告无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从该条款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有三个土地所有权主体,即:1.村农民集体所有;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3.相(镇)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原则上当地政府是没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的。

陈某对此提出“加强法律管制,严惩强拆分子,赔偿财物损失”三大诉求,期望能够得到正面回应求助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

现状:“中国式拆迁”正在继续上演

福建省安溪县南坪区村民陈某一家的遭遇只是成千上万“中国式拆迁”的缩影统计显示,1999至2015这17年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卖地也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认为,此前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原来的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度设计上不顾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区分,导致追逐利润的开发商常得到地方政府的眷顾,一些被拆迁人受到不公对待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寻求财政收入的增长,急功近利地进行城市开发,忽视社会公平,践踏法律。除此之外,还与政府某些官员与开发商勾结,谋取私人利益,贪污腐败行为有关。

正因为是在福建省安溪县政府领导的带领下进行的强拆,作为普通村民对这种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维护村民的正当利益,彻查本次强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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