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正文

红、黑文书无法挡住企业违法的步伐

时间:2017-02-28 10:00:1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川东北驾校异地招生培训

  红、黑文书无法挡住企业违法的步伐

  西充,位于四川南充市西北部,这个素有香桃香天下的县城在近几年来总是和川东北驾校扯在一块,人们只要一谈到西充便会联想到川东北驾校,该校用地违法、异地招生、异地培训引起数十家媒体的关注。

\

  近期,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充县实验驾校起诉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部门以不作为、乱作为两案得以终审判决,法院认定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均为违法行政。

  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明文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而川东北驾校的注册地在南充市嘉陵区,核定的招生、培训区域是南充市辖三区(嘉陵区、顺庆区、高坪区)。为何能够在西充县异地招生、异地培训呢?

  据当事人单位介绍,由于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135号文件”、嘉陵区运管分局颁发的“215号文件”中注册地在南充市嘉陵区的川东北驾校招收外市(州)学员、同意学员在西充县开展培训业务。两文件的出台便引起南充市内多家驾校不满,其中西充实验驾校反映最强烈。

\

  西充实验驾校校长王锡连告诉记者: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级运管部门的红头文件便立刻成为川东北驾校在西充违法招生、违法培训、违法获利的护身符。三年多来,川东北驾校在西充违法招生获利近7亿元,按国家相关规定,非法所得的应没收,应缴纳国库,还应并处2-10倍罚款。

  从西充实验驾校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记者看到: 2013年10月,川东北驾校向西充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运管局递交“在西充县招生培训”等请示,同年10月31日,西充运管局依法批复“不予同意”。

\

  同年11月,南充市运管局不顾西充运管局的批复,颁发“135号文件”,该文件第三条规定:我局同意川东北驾校在西充多扶教练场接纳大型客货车和牵引车进行场地训练。第四条规定:原则同意川东北驾校在西充县多扶镇教练场内设立大型货车招生报名点,但只能招收外市(州)大型货车学员,不得招收南充(五县三区一市)的任何学员。2014年10月西充实验驾校多次向南充市运管局举报川东北驾校在西充非法经营时,南充市运管局对此举报不但不理睬,相反在2014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会议当天南充市运管理嘉陵分局就颁发了“215号文件”,原则同意川东北驾校在西充县多扶镇教练场进行封闭培训。2014年10月西充县实验驾校多次向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举报了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西充违法行为后,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对此没有进行查处。2015年初,西充实验驾校将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部门以不作为、乱作为分别起诉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和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两地法院通过调查取证后作出判决:顺庆区法院判决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不作为的行为违法,顺庆区法院并责成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一个月内必须履行其法定职责;嘉陵区人民法院认定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存在乱作为的违法行为,嘉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南市运管嘉分局[2014]215号《关于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培训车型的批复》违法文件。2016年、2017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两部门为川东北驾校出台的批复为违法批复并给予撤销。

  2017年 2月14日,在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现场监督下,嘉陵运管分局已封存川东北驾校西充县多扶镇招生报名设备,川东北驾校多扶镇招生报名点已正式关闭。2月16日,南充市运管局及嘉陵运管分局表示:已开始协调各方执行法院的终审判决,妥善解决遗留问题。2月16日,南充市运管局函告南充市交警支队:南充市运管局已废止“135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条;南充中院终审撤销的“215号文件”,嘉陵区运管分局正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处理;嘉陵区运管分局、西充县运管局将依法履行好主管、监管职责;请南充市交警支队依法加强对川东北驾校的管理。

\

  2017年2月24日下午3点,记者再次接到群众爆料:川东北驾校仍旧在西充疯狂的招生和培训,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红、黑的文书在川东北驾校面前是废纸一张,行政部门红头文件、法院判决对川东北驾校根本约束不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

  记者致电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局长郑江,并告知川东北驾校至今仍在进行违法行为时,郑江局长声称:不可能,我们已经封存了他的招生系统,而且市局已经向南充市交警支队发文,他就是报了名有个球用!

  律师点评:四川中虹律师事务所黄静律师认为,近年来,报考驾校,获得驾驶执照已是大多数人的需求。正因如此,与驾校相关的纠纷愈来愈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28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但本文中川东北驾校不仅违反上述规定异地培训,更有当地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支持。西充实验驾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相关规章的权威性等,在相关部门漠视甚至助长川东北驾校违法行为的情形之下,通过诉讼确认相关部门的行为违法,依法应予以纠正或撤销,最终达到了使相关部门对川东北驾校的违法行为进行积极处理的目的。虽历时较长,但最终以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及社会公众利益。

  记者手记:截止记者发稿,川东北驾校仍旧火热招生中,该校在两级职能部门出文、法院判决生效后,其违法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到底是川东北驾校真能挑衅法律?还是法院、相关职能部门真的对其违法行为束手无策?本着“依法治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方针,需要我们始终坚持才能得到圆满的实现。在这里,记者也期望南充市相关部门能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加以严厉打击力度。

  记者 炎炎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