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掀起全民观影热潮的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大风厂老板为解决资金断裂问题落入山水集团圈套,员工股权被侵占、贡献一辈子的工厂将被拆除,下半辈子的饭碗也保不住,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为此激发了一场官民对抗的“一一六事件”,成为全剧导火线!如今,在江西省崇仁县国营永胜机械厂上演了别样的“大风厂事件”,巧取豪夺陷员工于不利处境的由山水集团变成了永胜机械厂厂长陈共孙(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为让人寒心!
鞠躬尽瘁!倾注大半辈心血的事业付诸东流
六十年代初,为响应党中央、毛主席关于支援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号召,老一辈职工拖家带口放弃大城市的优越生活,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江西省崇仁县筹建国营永胜机械厂。经过全厂职工和家属的艰苦创业,建成了在江西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军工企业(由一区、二区和三区组成),为国家的军工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国家困难时期,职工们为了分担国家和工厂的经济困难,有的工作不计报酬、有的停薪留职自谋生路、有的甚至放弃工作一辈子才取得的福利住房……无怨无悔!
如此兢兢业业半辈子的永胜机械厂职工却被告知破产,可是“破产”真相却让人心寒!永胜机械厂仅仅在厂长陈共孙的操纵下“被”破产!陈共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出自何种动机?随意践踏职工真心、罔顾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又是什么?
弥天大谎!厂长未经职工同意,“篡改”工厂体制,以权谋私罪证确凿
据悉,国营永胜机械厂(总厂)被“破产”的同时,其炸药分厂(三区),又名江西鑫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改制”为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上市,原永胜机械厂厂长陈共孙通过欺上瞒下,用总厂与分厂分离的方式欺骗全厂职工,制造永胜机械厂“破产”的假象,陈共孙“排除”全体职工顺势成为分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为达“独吞永胜机械厂资产”目的不择手段,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事实如下:
图: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胜机械厂炸药分厂)股份相关信息
一宗罪:据悉,陈共孙排除全厂大多数职工仅限于他圈定的“自己人”召开所谓的职代会表决通过企业“改制”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企业改制必须经全厂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省国防工办的15%股份外,剩余85%股份全厂职工和退休职工都有权参加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按收购论,需包括所有职工在内的全厂职工(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中陈共孙等人未经全厂职工同意进行的企业“改制”是否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二宗罪:据透露,厂长陈共孙系国家工作人员,是一个正处级党员干部,其家庭财产是否向组织申报、有否隐瞒?2005年8月全家出资人民币832.81万元收购炸药厂41.17%股权,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其是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三宗罪:据透露,原永胜机械厂炸药分厂土地、厂房、设备及每年炸药厂的销售收入等全部资产中的85%被陈共孙等人占为己有,甚至私自将国营永胜机械厂炸药分厂几百亩土地使用权登记到由陈共孙妻子刘桂香负责的江西拓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陈共孙的行为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四宗罪:据知情人反映,在陈共孙担任厂长期间,特别是在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地出让机制后,将一区厂区和生活区的土地低于市场价的50%出让给私人进行房地产开发!作为厂长的陈共孙在明知土地实际价格的情况下,把工厂土地廉价卖给私人,将国家和全厂职工的利益置之脑后,其中是否涉及腐败有待政府相关机关调查!陈共孙的行为是否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企业改制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而陈共孙却暗箱操作、欺上瞒下、巧取豪夺将国营永胜机械厂数十亿的财产变成私有财产的种种不断触动法律敏感神经的行为,令人发指,难道就任由其逍遥法外、祸害百姓,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吗?
刻不容缓!严惩贪污腐败份子,严查如箭在弦
维护永胜机械厂职工合法权益迫在眉睫!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加大反腐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以下几点:重新分配认购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营永胜机械厂炸药分厂)85%的股权,成立职工持股会;所有职工和退休职工因工厂“破产”出售土地的安置补偿款;因户口迁移或未迁移的职工和退休职工住房被收回的房屋补偿款。
蠹众木折,隙大墙坏。身为职工信赖的一厂之长陈共孙不仅没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反而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目无法纪,巧取豪夺,将职工亿万财产占为己有!政府应严查股权背后的真相、应严查“合法程序”背后的腐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重拳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牛鼻子”来落实的形势下,严惩“害群之马”还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指日可待!有关情况记者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