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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组合拳再出击 长沙市直公积金政策近期将调整
红网长沙5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馨怡)“调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放宽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条件”,今日下午,最新版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面世就引起业内热议,不少购房者惊呼,市直公积金迎来了“最宽松”时代。
政策详解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 首付2成不再设前置条件
《通知》规定,职工在长沙地区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梁敏解释到,此次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就是为了支持刚需以及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而贷款额度的提高和首付比例的降低直接缓解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支持了换房需求入市。“以一个35岁的长沙地区职工为例,假设他个人公积金贷款余额为13万元,每个月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住房公积金450元,按照我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他可以贷得的金额应为58万4千元,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但此次新政将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这位职工的贷款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的前置条件在此次调整中也消失了。“之前我们的政策对于首套房执行20%的最低首付比例是有条件限制的,2成首付只限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调整后,2成首付将面向所有面积的首套房。”
除了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的诸多认定条件也被适当“舍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卢彤介绍到,新政实施后,注销的首套房产将不再计入面积,可视为无房产。而这在原来,如果注销的房屋总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发放贷款。“这个条款也可以用具体实例来解读,比如一职工现有10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套住房,贷款均未结清,如果他想出售这两套住房再购入一套新的住房,这种情况在之前是不予放贷的,因为其注销面积为160平米,违反了‘120平米以下’这个限制条件。而在新的政策下,该职工只需将前两套房的贷款结清并注销,便可以得到相应贷款。”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已注销两套房产,其中单套房屋面积超过120平米则仍不符合放贷标准。
“此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楼市330新政而做出的举措,可以看到,自从330新政出台以来,全国各省市的房地产市场都有明显的回暖。单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发放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4月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发放个贷239.36亿元,个贷余额167.85亿元,个贷率达到77.01%。2015年1-4月,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757笔,贷款金额13.8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46.57%,个贷回收4.7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为15.5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和项目贷款的总贷款率达到84%。”长沙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梁敏认为,在未来或许还有更多的楼市扶持政策将要出台。
业界观察
新政对长沙楼市利好有限 成交量或有上涨
对比之前的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此次的调整不可谓不“大手笔”,甚至有人称此次的新政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过的“最宽松”贷款政策。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业内专家担心新政会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
“这次市直公积金贷款新政的放松方式与省直公积金雷同,尤其利惠购买精装房的客户。但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我想心理层面刺激作用可能会大于实际利好。首先,贷款最高额度增加并不等同于职工实际可贷额度的增加,可贷额度仍然是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月缴纳额来计算,因此受惠面有限;其次,降低首付比例无疑会降低职工的购房门槛,减轻前期资金压力,支持自住及改善型需求和一波换房需求入市,对于可以享受最高贷款额度的人群来说,月还款压力增加了,以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贷款60万(现最高额度)月均还款额为3163元,贷款50万(原最高额度)月均还款额为2635元;最后,根据长沙市房地局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占比为11%,这算下来也就8700多套住宅,这还包括湖南省直公积金,若具体到市公积金,影响面更小。”湖南中原地产资源中心总经理陈世霞说到。
湖南房地产产品策略专家陈真诚也认为新政对长沙楼市的利好有限,新政之后,长沙楼市的成交量或有上升,但房价上涨仍不可期。“终究公积金贷款不是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贷款的最主要部分,再加上房地产市场大环境的影响,这一政策只能说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有限利好。成交量会有一定的上涨,但如果房地产市场形势不能逆转,房价预期不能逆转为明确向上,能刺激的购房需求将会有限。”
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调整细则)
(长沙住房公积金调整细则)
(原标题:长沙市公积金新政重磅出炉 个人最高可贷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