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6月2日电 (史静静)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日下午披露一份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意见,要求降低职业暴露风险,加强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株保藏操作流程,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和患者遗体处理工作,完善传染病防控保障政策,多措并举筑牢安医务人员的“防护墙”,维护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健康权益。
数据显示,近年来甘肃省先后发生过输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恶性疟疾、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新发传染病疫情。同时,甘肃省结核病持续高发,耐药结核病不断增加,艾滋病高危人群广泛存在;鼠疫、狂犬病、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麻疹等重大、重点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恶性疟疾等境外传染病输入性风险不断增加,给该省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意见》指出,广大防治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直接面临职业暴露的感染风险。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是保障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其中,在规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方面,细化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需及时做好职业暴露后处置,有效降低在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治疗、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追踪运送、环境危险因素调查和疫源地消毒等现场工作中的感染风险。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或被污染场所、物品的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保障防治人员免受疫病侵害。
针对承担传染性强、原因不明传染病转运救治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配备负压担架、负压救护车和负压病房,确保转运救治过程中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有针对性地为传染病防治一线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
除了完善防护制度,甘肃还明确要加强各级疾控和医疗机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降低标本转运、保藏、检测等环节的感染风险,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明确行政管理和技术责任人。
此外,甘肃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各级传染病检测、救治、防控和研究单位落实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患者遗体进行卫生处理,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尸体解剖查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废弃物和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另外,针对不同防治内容,要加强人员防护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防治知识培训。各级防治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演练,及时解决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完)
(原标题:甘肃多措构筑传染病防治人员“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