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男子目睹妻子遭人强暴 拿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的报道,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该案的情况说明,称法院认定被害人张某强奸证据不足。
媒体曾报道,2006年2月份开始,贵州人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当年3月17日晚,张某趁田某出去散步,强暴了田某的妻子。
田某冲上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后来又拿菜刀直至把对方砍倒在地致死,2014年,田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田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对田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