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话题近期受到各界关注。江苏一位县级市开发区主任从事经济工作数十年,2014年辞职到企业工作。他对记者说:“辞职换安心……现在到企业工作,之前的违规违法也能一笔勾销了。”
尽管近年来公务员有辞职的情况,但远未达到有的媒体所渲染的成“潮”的地步。至于引发公职人员离职的原因,有媒体记者通过对北京、福建、广东等多地的走访调查,为其归纳了三种情况,如“身心俱疲型”、“压力山大型”和“急流勇退型”。而类似上面这位开发区主任这种“辞职换安心”的做法,则被归入了“急流勇退型”。
如果说出于对生活负担或工作压力的考量而选择离岗跳槽尚情有可原,那么,希冀以辞去公职来掩饰违规和逃避问责的所谓“急流勇退”,无疑是值得警惕和亟待矫正的认知误区。
所谓“急流勇退”,说白了就是“见风使舵”和“见好就收”,其背后的鸵鸟思维与侥幸心态不言自明。不过,以逃离来保全自己的做法,果真能够“辞职换安心”、与曾经的违规违法一刀两断、“一笔勾销”吗?这显然是低估了眼下零容忍反腐的决心和意志,属掩耳盗铃般的自欺欺人。
如这位官员所言,“开发区主任”的确握有征地审批、项目申报及帮助企业通过环评等“大权”。出于对地方利益的保护与政府业绩的考量,帮助企业环评过关及先批后建的“违法违规”情况也许并不鲜见。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这些违规做法行为是否得到了切实纠正,毕竟项目环评事关环境保护和民生福祉,不可掉以轻心;而且更在于其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利益黑幕。倘若有实质性的渎职与贪腐劣迹,“到企业工作”又岂能是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风港湾和世外桃源?
解读“零容忍”的反腐涵义,当为不设边界、没有禁区的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正如那句“不腐败慌什么”的有力诘问,唯一能够让人心安理得的,只有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为官。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应当为此付出代价,靠编织谎言蒙混过关,以求神拜佛超度罪责,抑或是指望以时过境迁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都只能是徒劳无功的痴人说梦。(张玉胜)(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