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对于更好彰显法律援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大深远意义。张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行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全区法律援助队伍思想认识。张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中心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并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对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协作,畅通渠道。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工作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支持法律援助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提供办案便利”。“各人民团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各方协力的法律援助大格局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降低门槛, 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根据《意见》要求,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深化“双延伸”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援助力度。
四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流程管理、质量评估、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便民化服务等三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