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限额、开户门槛、验证方式都给予了从严规定。其中提出的五家机构交叉验证才能开户、首次网购超200元需网银验证、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5000元等规定,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众网友们对于“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反应最为强烈,尤其是就要买买买的“网购一族”更是叫苦连天。
其实大部分人并未真正的读懂这一规定,应该这么来理解:第三方支付限额5000元,针对的只是支付账户,并非限制用户消费,5000元只是存放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上的余额。
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网购物品价值低于5000元,第三方支付账户完全可以满足支付,不需要动用你的银行卡(用银行卡也完全可以);如果网购价值高于5000元,可以选择第三方支付账户里的5000元加上银行卡支付,当然也可以全完用银行卡支付。
而实际上,按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不同,有三种情况:
高安全级别:采用包含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支付验证方式,限额由支付机构和顾客自主确定;中等安全级别:有两种验证方式,但不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限额5000元,但不影响购买,余额不够银行卡补上;低安全级别:只有一种方式验证,甚至可以免验证,单日限额1000元,但依然可以用银行卡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任意购买。
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很多用户会产生抱怨,实际上对第三方支付加以规定可以更好的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存在银卡的资金有银行信用做担保,即使银行倒闭了,存款保险也能挽回一些损失;而放在支付账户的余额只依靠企业的信用担保,如果企业出现变故,余额的安全就会成为很大的问题。
《征求稿意见》提出后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对此袋鼠贷(www.daishudai.com.cn)董事长程信怀认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新规定有助于第三方支付账户长期合法化的发展,但同时也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余额做了限定,以便控制风险。第三方支付的本质仍然是备付金账户,其实质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支付的流程,效率以及后续可能带来的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应用广度和深度。
《征求意见稿》以及此前央行发布的《指导意见》都有规定,支P2P的资金存管只能是在银行完成,这或许会抬高P2P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成本,有一部分平台可能被淘汰。支付机构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