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
关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目前大多数P2P网贷平台没有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打着平台担保或第三方担保公司“兜底”的旗号,也吸引大批量的投资人。而第三方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很高,通常都是2%-5%左右,间接提高了融资成本。P2P从本源上来说个舶来品,在美国,它只是作为一个撮合的中介,是不存在“兜底或者担保”之说的。而P2P平台都有着破产后备计划,一旦平台破产,就会有第三方机构来接管平台运营,继续服务于消费者,避免破产风险波及。
“P2P”本身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兜底
国内大部分P2P网贷与原始P2P网贷平台的本质背道而驰,越来越偏,已至投资人对P2P的安全性蒙上了神秘面纱。在中国这种特殊的国情下,我们无法照搬硬套国外的模式,国内的P2P平台在起步阶段,即便不愿意去兜底还是会选择昂贵的兜底、担保,因为在业务发展初期需要去建立信任感的。这个改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2015年“去担保化”将成为P2P网贷平台走向正道的风向标。
P2P“去担保化”呼声渐起 是行业发展必然趋势
华夏融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份成立以来,一直特别注重平台自身的专业风控能力,在P2P“去担保化”呼声渐起之前,就明确了平台的发展策略,平台想要保持长久的活力,寄希望于第三方担保机构是绝不可行的,自身必须拥有充足的、经过线下严格尽调审核足够安全的优质债权和专业的风控人员。
华夏融创CEO江浩亮表示,“去担保化”是P2P行业的必然趋势,从真正意义上的风险转移、提高效率的角度,应该端本正源。最好的办法不是通过担保,因为担保也有风险,平台需要具备缓释风险的能力,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对称、大数据系统技术、征信渠道多样化、征信数据综合化、云计算等专业信息化方式和各家机构的广泛合作,每一笔项目的审核资料都公开透明化。
随着去担保化在行业的进一步推进,投资者应树立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理念,今后在投资过程中学会择优而栖,不要被一些“高收益”诱饵所忽悠,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和政策性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