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那个夏天,著名词人林夕写下一句:
“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万万没想到,不用等到猴年马月,
这句歌词真的就可以实现了!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时间整个网络舆论都炸开了锅!
各种网络调查更是反映出种种民意!
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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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新浪的调查问卷目前已经关闭,最后的数据显示有1万多名网友参与调查,而人身财产安全成了网友最为关心的问题。
其实,大家对这个政策有所误解
看小编我娓娓道来!
1
打开小区是否违反《物权法》?
最高法:目前属政策层面,尚需立法
谁有权打开小区?小区是否打开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在《物权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业主的权益如何得到尊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的、与时俱进的城市发展理念,符合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发展趋势,对于推进城市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专家的观点来看,要打开已建成小区需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在充分协商的背景之下,才能逐步打开,这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2
所有城市小区都要打开吗?
政策正被误读 并非所有小区都要拆围墙
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的吴志强表示:目前这一政策正被误读,“拆墙运动“是要打开那些历史原因造成的单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闭小区,他们大都占据城市中心的公共地带,造成道路梗阻、断头路和丁字路。”
他认为,只有影响到整个城市的交通运行、景观和管理的超级大院和住宅小区才是未来需要打开的。
3
打开小区是拍脑袋之举?
治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等“城市病”刻不容缓
有质疑者认为《意见》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大阻力,这是不是拍脑袋之举?
实际上,出台这一文件的背景是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问题也不少,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得治,刻不容缓。
以北京为例,其实北京的道路宽度并不比国际上其他大城市窄,甚至要更宽,但拥堵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细血管不通畅,道路微循环不好。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
4
开放使用小区道路有补偿吗?
应与小区业主大会进行必要协商,并补偿
如果业主同意打开小区,将小区道路变为公共道路,会有补偿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从法律上讲,政府要协商推进,比如与小区业主大会进行必要协商,还要进行补偿。
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道路建设成本,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包括如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要统筹进行。
5
输街区化后小区物业将被取消?
物业本质不变,保安将可能在楼门口值守
如果没有了小区,没有了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那是否还需要物业?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物业的本质不会变,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
楼建波认为,物业公司不会消失,业主们仍然需要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只是服务形式的变化,如过去是一个小区封闭起来,门口有保安值守,将来物业的保安则可能是在楼门口来值守,而开放后的道路上则由警察来巡逻。
其实“开放式小区”的出现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交通
当限行、堵车的话题充斥着人们生活时
都市成活变成了一种负担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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