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通报“规范司法专项整治”
本报讯(通讯员 常检轩)近日,常州市检察机关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正在开展的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外通报。
常州市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展开。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上述重点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将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目前共列出可能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十一大类200项,分门别类梳理出共性问题144个、个性问题42个。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12条,梳理问题169个。
南长剑指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通讯员 范曾)6月30日,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该院还对发布会进行了视频直播,2372人同步观看了直播过程。
2013年以来,该院共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3件13人,涉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房屋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图书众多领域,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沛县阳光基金救助未成年人
本报讯(通讯员 李培友 王小玲)今年以来,沛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针对经济困难、心灵失依的家有“花朵”的刑事被害人家庭,通过发放家庭阳光基金、提供家庭心理疏导等方式,减少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家庭的不良冲击,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条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了解,该院从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教四个方面对刑事被害人家庭救助方案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救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与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为刑事被害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该院共为18名符合家庭阳光基金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在检察环节实施了救助,累计发放家庭阳光基金60000余元。
仪征开门纳谏促司法规范
本报讯(通讯员 阚立青 沈鹏飞)“电子大屏幕上的案件信息还是比较全面的,要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案件进展。”“公诉人在庭上语速太快,普通话不够标准,要改进。”“这份文书上怎么有涂改,不够严肃。”这是6月18日在仪征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与会的相关人员为该院找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
“与会人员中有的在人大、法院、公安等部门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工作,有的是执业律师,经常和检察机关打交道,都有相当的法律功底。他们反映的问题虽然辣味十足,但针对性强,我们不仅要认真听取,还要加紧整改落实。”座谈会之后,该院副检察长秦辉对该院干警要求。
下一步,该院将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不规范司法行为立知立改、即知即改。
泗洪公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嫌犯
本报讯(通讯员 张健)6月24日,泗洪县检察院收到来自泗洪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由该院立案监督并提起公诉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7月份,24名农民工先后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称在该县“黄河花园1#”项目施工过程中,老板孙某拖欠24人工资23万余元。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多次催告无果,遂于同年10月20日将该案移送至该县公安局。但截至12月17日,泗洪县公安局仍未对该案立案侦查。
泗洪县检察院了解这一情况后,于18日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局于同年12月22日对该案立案侦查。12月30日,孙某被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到案后,孙某家人筹措资金及时发放了24名工人被拖欠的23万余元工资。
沭阳诉前会议解证据难题
本报讯(通讯员 郁胜亚)“案发地点在某小区停车场,属于相对封闭场所……”近日,在沭阳县检察院会议室里,一场关于朱某危险驾驶案涉案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会正如火如荼进行着,会议由公、检两单位干警及辩护人等10余人参加,这是该院诉前会议制度试行的一个剪影。
为解决案件中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有争议等疑难复杂问题,2014年末,沭阳县检察院结合该规定开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尝试诉前会议制度。经过近半年的摸索、试行,2015年2月,该院正式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建立诉前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通过发文的方式将该制度确立下来。
“诉前联席会议,主要是召集公、检、当事人或代理人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证据的收集、采信等问题做更明确的铺开剖析,并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使各方有对质和辩解的机会,还原事实真相;另一方面也可以直观地了解各方意见、观点,便于案件进一步办理。”该院副检察长张弦生介绍道。制度试行至今,沭阳县检察院已试行召开了10余次诉前会议。
(原标题:【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