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水荣:本院受理许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宜和民初字第7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泉华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宜兴市人民法院
范玉勤(又名范玉琴):本院受理许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宜和民初字第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陈建红:本院受理原告朱寿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涟水县人民法院
王元强、周艳、徐州大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孟俊、邵美燕、无锡市白药山建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答辩状、权利义务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经济开发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陈雄敏、金乡县唐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诉你们和胡永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丰民初字第19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丰县人民法院
王维敏:本院受理原告许月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证据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坛市人民法院
苏州富乐纸业有限公司、毛建亮:本院受理的原告袁志刚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相民初字第9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宋长虹、刘洪梅: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宝民初字第03103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李传统:本院受理的原告倪冬琴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5年3月2日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决要点:被告李传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倪冬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药费损失计人民币55244.06元。现因你无法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黄新强:上诉人周峰就(2014)溧速民初字第167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溧阳市人民法院
曹辉、刘章民、曹庆涛、耿道美、房昌亚:本院受理原告曹昌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碾庄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房昌亚、唐浩、耿金苹:本院受理原告曹昌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碾庄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姬计民:本院受理原告李宝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在本院碾庄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王玉龙:本院受理徐新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宿豫民初字第1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左玲通:原告袁振渠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宿豫皂民初字第004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左玲通:原告孙传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宿豫皂民初字第00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冯伟伟、钱芬芬、林辉锋:本院受理的原告丁金华诉冯萍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3)丹后民初字第1585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丹阳市人民法院
杨加伟、夏海林、刘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叶光跃、邱阳、成秀: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欧明、张佳、舒埝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