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更好的完善行政调解申请受理流程,满足群众行政调解需求,和平街道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登记工作。
一是注重服务态度。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释疏导,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辖区群众来街道办理行政调解有关事项的,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调解案件,收集登记好群众提交的各种材料,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调解案件,告知其受理的机关。群众来电能即时回答的,即时回答并做好登记记录;不能即时回答的,研究后及时回复来电人。
三是抓好接待人员业务能力。要求接待人员熟悉行政调解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做好行政调解申请的办理工作,认真告知居民案件是否符合行政调解,及申请行政调解需提交材料,填写行政争议调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