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落实四项工作,推进调解工作深入
和平街道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积极落实四项基础工作,推进调解工作深入。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委办、各社区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
二是落实人员队伍。选任街道各委办专业工作人员担任行政调解员,同时吸纳社区志愿者和网格员,以及社会人士加入到行政调解队伍中,辅助行政调解工作开展。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培训指导,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落实宣传发动。强化了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各社区积极报送调解信息和典型案例情况,由街道调解办公室对接各种宣传途径,及时将工作宣传出去,增强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
四是落实工作开展。加强工作结合,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便民工作方式,做好工作下沉。积极开展走出去找进门活动,改变被动接受申请的工作方式,积极走访矛盾纠纷,主动运用和开展行政调解化解。使案源得到扩大,矛盾得以提前预防。
通过工作落实,提升了调处成功率,助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维护了街道辖区稳定,为街道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